本標準規(guī)定了建筑結構用鋼板的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等。
適用于制造高層建筑結構、大跨度結構及其他重要建筑結構用厚度為8~100mm的鋼板。
訂貨內容
產品名稱、產品標準號、牌號、交貨狀態(tài)、產品規(guī)格、尺寸外形精度、重量、包裝方式、其他特殊要求。
牌號表示方法
鋼板的牌號由代表屈服的漢語拼音字母(Q)、屈服強度數值、代表高性能建筑結構用鋼的漢語拼音字母(GJ)、質量等級符合(B、C、D、E)組成,如Q345GJC;對于厚度方向性能鋼板,在質量等級后加上厚度方向性能級別(Z15、Z25、Z35),如Q345GJCZ2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鋼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應符合GB/T709的規(guī)定,厚度負偏差限定為-0.3mm。
經供需雙方協議,可供應其他尺寸、外形及允許偏差的鋼板。
技術要求
1. 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2. 對于厚度方向性能鋼板,P≤0.020,S含量符合GB/T5313的規(guī)定。
3. 允許用全鋁量來代替酸溶鋁含量的要求,此時全鋁含量應不小于0.020%。
4. Cr、Ni、Cu為殘余元素時,其含量應各不大于0.30%。
5. 為了改善鋼板的性能,可添加微合金化元素V、Nb、Ti等,當單獨添加時,微合金化元素含量應不低于表中所列的下限;若混合加入,則表中其下限含量不適用。混合加入時,V、Nb、Ti總和不大于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