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yè)主方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0-05-30,公告主要內容為:吉林長春長春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網絡數據專線服務變更公告,所屬區(qū)域:吉林-長春,所屬行業(yè)分類:網絡,招標編號:JM-2020-03-12874,公告類型:變更公告。
長春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網絡數據專線服務采購項目更正公告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JM-2020-03-12874-Z0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長春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網絡數據專線服務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根據財政部《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20﹞29號)、《關于疫情防控期間依法依規(guī)創(chuàng)新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運行方式的通知》(吉公管辦﹝2020﹞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間,我們將對本項目相關采購事項做出如下調整:
(一)響應文件提交方式由現場接收變更為接收郵寄方式遞交的投標文件。
1.郵寄地址。各供應商應通過郵寄方式,按照本公告(談判文件要求)規(guī)定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郵寄至:
收件地址: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qū)華新街700號三樓333室
收件人:金姬蘭 冷建興聯系電話:(0431)88779639 88779607
2.標識要求。應在響應文件外包裹的顯著位置上清晰注明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3.接收文件。中心聯系人簽收郵件的時間為收到響應文件時間。
4.投標人的風險。逾期送達、不符合本公告標識要求的、郵寄過程導致包裝密封出現破損的、采用費用到付的方式、寄錯地址的響應文件,中心拒絕接收。未按談判文件要求密封(談判文件第五章投標人須知14.2條規(guī)定要求)的響應文件,響應無效。
(二)評審過程中需要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變更為談判小組通過電話聯系供應商代表。需要提交書面文件的,供應商應按照評標委員會的指示采用電子郵件(收件郵箱:ccgp88779609@163.com)方式提交。供應商應確保在已遞交的投標文件《報價函》中提供的聯系人準確無誤,并確保評審期間始終保持電話暢通,否則由此導致的風險由供應商承擔。
(三)最后報價的方式變更為網上報價。
1.系統將向供應商推送兩次信息提示。第一次推送給所有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供應商應從系統通知的時間起等候進行最后報價;第二次推送給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供應商應在系統通知的時間范圍內完成最后報價。
2.最后報價為一次性報價,提交后不可修改。報價截止時間后無法提交報價。在系統通知的時間范圍內未進行最后報價或報價填寫錯誤的風險由供應商承擔。
3.最后報價過程中操作如有疑問,請聯系網絡技術支持咨詢電話:(0431) 88779873。
(四)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中心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不任承擔這些費用。
(五)評審結束后,未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副本及相關資料將不予退還。有退還要求的,請在響應文件封面明顯位置標注,我中心將在評審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以費用到付的方式郵寄退還。供應商應確保在已遞交的響應文件《報價函》中提供的通迅地址準確無誤,否則由此導致的風險由供應商承擔。郵寄往來造成商業(yè)機密泄露的風險由供應商承擔。
三、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一)采購人信息名 稱:長春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 地 址:長春市誼民路華新街交匯規(guī)劃展覽館 聯系方式:劉太宇 18686508995(二)集中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名 稱: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華新街700號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采購文件咨詢人:杜長江
聯系電話:(0431)88779625
溫馨提示:
1.若該更正公告有答疑澄清文件,請登錄 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交易平臺 (點擊打開),在【政府采購業(yè)務】-【澄清文件】菜單下載答疑澄清文件。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fā)布責任和監(jiān)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fā)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