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yè)主方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1-06-30,公告主要內容為:云南紅河水鄉(xiāng)新苑項目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標澄清通知,所屬區(qū)域:云南-紅河,所屬行業(yè)分類:土石方,公告類型:變更公告。
標段編號: | GC532526202100029001001 |
標段名稱: | 水鄉(xiāng)新苑項目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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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鄉(xiāng)新苑項目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標澄清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水鄉(xiāng)新苑項目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標澄清通知如下: 一、專用合同條款3.1.9:“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完整竣工資料一式 四 套(含竣工圖掃描文檔、聲像資料等完整的電子文檔光盤三套)”,而在13.2.2條中:“(3)承包人提供紙質版竣工圖三套,電子版竣工圖二套(刻光盤)”,上述兩條相矛盾,請明確竣工資料套數為幾套? 澄清回復:此內容不作調整,兩處要求提供的資料的要求不同,投標人中標后,按合同條款要求執(zhí)行即可。
二、專用合同條款13.2.2條竣工結算審核期限,但下述的內容“發(fā)包人審核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不超過 日”不是竣工結算審核期限,建議增加結算審核時間為30天內并在監(jiān)理人和發(fā)包人審核付款單期限空白處填寫具體時間,請回復。 澄清回復:此內容不作調整。
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報價中“本工程招標控制價為4277243.87元”,扣除稅金后總價為3885577.64元,平基土石方挖運(含清表)的工程量為148380.4m3,除去其它清單的造價,綜合單價已不足26元/m3,根據清單項目特征描述還包含:“6.棄方運距:場內運輸全包,場外運輸投標人自行綜合考慮,7.其他:含渣場消納費、密閉運輸費”,綜合單價低于成本價,且投標過程中渣場未確定,建議招標人修改為“6.棄方運距:場內運輸全包,場外運輸含1KM的起運”,并另行增加“外運土石方每增減1KM”清單項目及“渣場消納費”清單項目。 澄清回復:此內容不作調整,投標人根據招標條件和項目實際情況,結合企業(yè)自身實力決定報價。
四、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投標報價第5條中羅列出投標人應包干使用的費用,如:交通轉換的費用、綜合管線的保護和遷建等,但在措施清單中并沒有相應的清單可以填報,建議招標人增加相應的措施清單以便于投標人進行報價。 澄清回復:用地紅線內若存在已有綜合管線遷建不包含在投標價內,其余內容不作調整,投標人根據招標條件和項目實際情況,結合企業(yè)自身實力決定報價。
五、招標文件發(fā)出的圖紙中無地勘資料,請?zhí)峁?/span> 澄清回復:本項目目前無地勘資料,請結合現有圖紙資料參與項目投標。
六、 質疑一: 規(guī)定單位設定的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第4.8條,關于公司業(yè)績設定不合理。 《招標文件中》內容如下: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8企業(yè)業(yè)績要求:投標截止日前5年內,即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竣工時間為準),具有1個已竣工的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單項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及以上的業(yè)績。 投標人須提供該業(yè)績在“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截圖數量不限但須能反映完整的網站名稱、工程名稱、中標單位名稱(或承包單位名稱或施工企業(yè)名稱),每張截圖需清晰并顯示完整的網址方為有效。若截圖能反映業(yè)績要求對應的業(yè)績信息(如竣工時間、工程類別、工程造價、工程規(guī)模等)的,則無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若截圖不能反映業(yè)績要求對應的業(yè)績信息(如竣工時間、工程類別、工程造價、工程規(guī)模等)的,應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的項目可提供項目發(fā)包人出具的項目直接發(fā)包情況說明或證明文書代替)、合同協議書、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材料中的一種或幾種作為證明材料。 我單位認為在此項目中,設定上述業(yè)績條件不合理,是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法律依據: 1、《紅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招標人有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條: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中的第三小條:(三)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qū)域或者特定行業(yè)的業(yè)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質疑二: 《招標文件》中施工現場專業(yè)(管理)人員配備表里要求投標單位配置人員造價員”,根據國務院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6)5號》,“造價員”職稱已于2016年取消了,不再有“造價員”的職稱。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6)5號》中,取消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表里,第15項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已做取消處理決定。 綜上所述,我單位認為貴公司在設定投標人資格要求及人員配置要求有不合理之處,要求有以下兩點: 一、取消“具有1個已竣工的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單項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及以上的業(yè)績”公司業(yè)績要求。 二、取消《招標文件》中施工現場專業(yè)(管理)人員配備表里要求投標單位配置人員“造價員”的要求。 澄清回復: 一、業(yè)績設置不存在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情況,不作調整。 二、“造價員”證已取消執(zhí)業(yè)考試,但已取得“造價員”證的仍可以使用。若取得了二級(或一級)造價師證書的,也符合本項目的“造價員”相關配置要求。“造價員”的配備要求不作調整。
注:此澄清通知不影響編制投標文件,開標時間仍按按原定時間執(zhí)行。
云南頤天展宏置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重慶招標采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