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2021]3102號-00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烏魯木齊國家農業(yè)科技園米東馬場湖核心區(qū)建設項目-科研孵化中心、電子商務大樓、智能溫室、廣場及道路和附屬設施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9日
1975000\n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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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 (1)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2)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證,且本單位注冊; (3)供應商業(yè)績要求: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類似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和造價合同)不得少于2項 (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項目負責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類似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和造價合同)不得少于1項,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反映項目負責人; (5)投標人須提供無“失信被執(zhí)行”記錄,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提供查詢結果截圖;申請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和經營異常名錄,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6)其他說明:(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25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四、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烏魯木齊市米東區(qū)科學技術局
地 址:/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烏魯木齊城域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烏魯木齊城域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水磨溝區(qū)龍盛街898號萬科中央公園S6棟5層)
聯(lián)系方式:18195885276、15160902364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劉化陽、肖琴
電 話:18195885276、1516090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