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區(qū)域: | 湖北 | 招標業(yè)主/代理: | 湖北恒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恒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時間: | 2015.07.01 | 截止時間: |
摘要:本公告受湖北恒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15-07-01,公告主要內容為:湖北秭歸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公告,所屬區(qū)域:湖北,所屬行業(yè)分類:設備,招標代理:湖北恒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購業(yè)主:湖北恒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編號:ZGZB[2015]090,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秭歸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ZGZB[2015]090
1.招標條件秭歸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已由秭歸縣財政局以秭財采計[2015]765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秭歸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性資金,招標人為秭歸縣人民法院。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 項目概況:秭歸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2 招標內容:
包號 |
貨物名稱 |
規(guī)格 (主要技術參數) |
單位 |
數量 |
交貨地點 |
交貨時間 |
伴隨服務 |
備注 |
1 |
基本型科技法庭 |
民事庭 |
套 |
6 |
秭歸縣人民法院 |
本次科技法庭建設項目分兩期完成,中標單位需在中標后15日歷天內完成4個科技法庭(2個基本型、2個標準型)的建設工作,余下部分需在45日歷天內全部完成。 |
運輸、安裝調試、檢驗驗收、技術培訓、售后服務。 |
|
標準型科技法庭 |
民事庭2套, 刑事庭2套 |
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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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字法庭后臺系統及存儲系統設備 |
簡易型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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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貨物的生產(制造)和(或)供給能力,并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供給許可:
①投標人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②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能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包含所投產品的生產或銷售),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投標人須具有計算機系統集成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取得公安部門頒發(fā)的《安防工程設計施工維修登記備案書》證書;
④投標人若為代理商,須取得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所投主要設備的原廠授權、原廠售后服
務承諾書。【主要設備包含:科技法庭前端設備(含庭審主機、高清云臺攝像機)和科技法庭后臺設備(含庭審資源管理系統軟件、庭審資源管理系統服務器、流媒體服務器)】
(2)財務要求: /
(3)業(yè)績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須完成過一項科技法庭項目的業(yè)績。
(4)信譽要求: /
(5)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獲取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各投標單位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 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北京時間,下同),在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大廳)招標采購文件發(fā)放窗口持投標人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和領取相關資料。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由招標代理機構收取,售后不退,投標單位在購買招標文件時一并繳納。投標保證金400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收取,投標保證金進賬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6日下午17時30分。
4.3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單位總公司注冊地基本帳戶以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兩個賬戶中任意一個(匯款時必須注明所投工程項目名稱及標段):
賬戶一: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秭歸支行(行號:313526706266)
戶 名: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帳 號:112900120100011865 咨詢電話:0717-2882545
賬戶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秭歸支行(行號:102526707062)
戶 名: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帳 號:1807072109020103564 咨詢電話:0717-2882545
款項到帳后,各投標單位憑銀行進帳回執(zhí)單及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1份),至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收退窗口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7月20日上午9時00分,地點為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大廳(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八樓大會議室)。
5.2 招標人接收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15年7月20日上午8時00分至9時00分。
5.3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大廳(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八樓大會議室)。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ycztb.com)、秭歸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hbzg.gov.cn)、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www.zgzb.gov.cn)及信息中心大樓一樓大廳公告欄上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布起始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
7. 聯系方式招標人:秭歸縣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恒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歸縣茅坪鎮(zhèn)長寧大道16號 地 址:湖北宜昌市西陵區(qū)勝利四路時代天驕四樓B06
聯系人:揭富林 聯系人:楊露露
電 話:15072562329 電 話:1507172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