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yè)主方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0-12-31,公告主要內容為:廣東汕頭汕頭市澄海區(qū)交通運輸局金鴻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招標公告,所屬區(qū)域:廣東-汕頭-澄海區(qū),所屬行業(yè)分類:造價咨詢,招標編號:440515-202012-510-0038,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金鴻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汕頭市澄海區(qū)澄華西門泰安路永泰七路9號2樓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6 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440515-202012-510-0038
項目名稱:金鴻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5,200,000
最高限價(如有):4680000.00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標的名稱:金鴻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
2、標的數量:1項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1)采購項目內容及需求:
1)項目基本情況
服務內容 |
服務期 |
報價要求 |
金鴻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交工驗收或一次性竣工驗收且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止(中標人須根據采購人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出具各階段審核報告)。 |
投標總報價超過總招標控制價或分段投標報價超過對應的分段招標控制價,均為無效投標。 |
特別說明:本項目費用實行總價包干,分段結算,按中標人該項目的分段投標報價進行結算,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
2)采購類型:服務類(本次招標范圍為本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預算審核;工程量清單(含清單預算及計量支付規(guī)則)審核;工程合同管理臺帳審核;材料設備等造價信息審核;進度款支付審核;工程變更、索賠的造價審核;分段完工的工程結算審核、竣工決算及提供與控制造價相關的其他咨詢服務等,并配合財政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造價審查;根據國家現行有關規(guī)定,出具相關審核報告)。
(2)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5)《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6)《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粵財采購[2019]1號)
4、其他: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交工驗收或一次性竣工驗收且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止(中標人須根據采購人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出具各階段審核報告)。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
①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②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有效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甲級資質證書;
③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度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
④ 投標人須提供近半年來任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⑤ 投標人須在參加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記錄,并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2、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①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投標人應在《關于投標人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② 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投標人應在《關于投標人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3、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fā)〔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jiān)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年 1 月 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地點:汕頭市澄海區(qū)澄華西門泰安路永泰七路9號2樓
方式:現場報名
售價(元):300.0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 01月26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點:汕頭市澄海區(qū)澄華西門泰安路永泰七路9號2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5 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獲取招標文件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全部須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購買招標文件);
注:被授權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在購買招標文件時必須提供原件進行核對,成功購買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不代表通過資格性審查或符合性審查。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汕頭市澄海區(qū)交通運輸局
地址:汕頭市澄海區(qū)西華路中段
聯系方式:0754-8571016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東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qū)流花路73號3樓303-307
聯系方式:020-8666916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歐先生
電話:0754-89310157
附件
委托代理協議
招標文件
發(fā)布人:廣東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 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