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遷市興洋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1-03-05,公告主要內容為:江蘇宿遷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所屬區(qū)域:江蘇-宿遷,所屬行業(yè)分類:工程,招標代理:江蘇富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采購業(yè)主:宿遷市興洋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5049,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0]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的招標公告 | |||||||||||||||||
項目編號 | E3213010313105049 | 項目名稱 | 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 | ||||||||||||||
標段編號 | E3213010313105049001001 | 標段名稱 | 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 | ||||||||||||||
計劃開工時間 | 計劃竣工時間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21年3月5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21年3月11日 | ||||||||||||||
工程類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5049001001 宿遷市興洋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的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已經相關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現(xiàn)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位于洋河新區(qū)境內。 1.2 工程規(guī)模: 總投資約2000萬元。 1.3 工 期:730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 1.4 質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a、按季度(每三個月)進行付款,合同履行后每季度完成工程量經審計和考核合格后撥付工程造價的60%(實際付款以季度考核得分為準);年度工程經年終竣工驗收合格并經審計后付至審計結算價的97%,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無息)。b、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金及拖欠農民工的工資。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洋河新區(qū)境內所有市政范圍內市政道路和橋梁養(yǎng)護維修、雨污水井蓋、井座、雨水篦、雨污水井、管網(wǎng)疏通、路牙石、人行道、路面、標線、標牌等維修維護,汛期應急搶險、排澇,冬季掃雪除冰,管網(wǎng)排查和截污改造,參加創(chuàng)文、創(chuàng)衛(wèi)等工作。詳見工程量清單。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 ? 合理低價法; 具體評標細則請從附件中下載。 其中技術標部分是否采用遠程評標: □ 是 ? 否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yè)資質; 4.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同時具備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4.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5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6.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4.6.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4.6.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7.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4.7.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7.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7.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7.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4.8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1個月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 4.9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10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03月05日 09:00至2021年03月11日 17:30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使用網(wǎng)上銀行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資料,每套售價人民幣230元(含網(wǎng)上招投標平臺和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費人民幣130元),售后不退。咨詢電話:0527-84396020,客服熱線:400-998-0000。 5.2 投標人網(wǎng)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 CA 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投標文件的提交 6.1 網(wǎng)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1年03月16日 09:30; 6.2 開標地點: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wǎng)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6.3 網(wǎng)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異議投訴聯(lián)系方式: 7.1異議事項聯(lián)系方式: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7.2投訴事項聯(lián)系方式: 7.2.1投標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但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投訴電話:0527-84396031,聯(lián)系人:張?zhí)K軍,陳剛。 7.2.2工程建設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wǎng)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處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8.聯(lián)系方式
2021年03月04日 (招標代理電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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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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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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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mail | ||||||||||||||||
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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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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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mail | ||||||||||||||||
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 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 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獲取 。 | ||||||||||||||||
特殊公告[0]
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5049001001 宿遷市興洋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的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已經相關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現(xiàn)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洋河新區(qū)2021-2022年度市政維修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位于洋河新區(qū)境內。 1.2 工程規(guī)模: 總投資約2000萬元。 1.3 工 期:730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 1.4 質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a、按季度(每三個月)進行付款,合同履行后每季度完成工程量經審計和考核合格后撥付工程造價的60%(實際付款以季度考核得分為準);年度工程經年終竣工驗收合格并經審計后付至審計結算價的97%,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無息)。b、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金及拖欠農民工的工資。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洋河新區(qū)境內所有市政范圍內市政道路和橋梁養(yǎng)護維修、雨污水井蓋、井座、雨水篦、雨污水井、管網(wǎng)疏通、路牙石、人行道、路面、標線、標牌等維修維護,汛期應急搶險、排澇,冬季掃雪除冰,管網(wǎng)排查和截污改造,參加創(chuàng)文、創(chuàng)衛(wèi)等工作。詳見工程量清單。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 ? 合理低價法; 具體評標細則請從附件中下載。 其中技術標部分是否采用遠程評標: □ 是 ? 否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yè)資質; 4.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同時具備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4.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5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6.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4.6.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4.6.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7.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4.7.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7.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7.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7.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4.8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1個月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 4.9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10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03月05日 09:00至2021年03月11日 17:30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使用網(wǎng)上銀行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資料,每套售價人民幣230元(含網(wǎng)上招投標平臺和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費人民幣130元),售后不退。咨詢電話:0527-84396020,客服熱線:400-998-0000。 5.2 投標人網(wǎng)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 CA 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投標文件的提交 6.1 網(wǎng)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1年03月16日 09:30; 6.2 開標地點: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wǎng)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6.3 網(wǎng)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異議投訴聯(lián)系方式: 7.1異議事項聯(lián)系方式: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7.2投訴事項聯(lián)系方式: 7.2.1投標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但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投訴電話:0527-84396031,聯(lián)系人:張?zhí)K軍,陳剛。 7.2.2工程建設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wǎng)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處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8.聯(lián)系方式
2021年03月04日 (招標代理電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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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提交資格預審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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