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蘇謇公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1-05-22,公告主要內容為:江蘇南通體育中心周邊道路海門開發(fā)區(qū)體育中心周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所屬區(qū)域:江蘇-南通-海門,所屬行業(yè)分類:道路,采購業(yè)主:江蘇謇公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編號:B3206840308000177,招標文件售價:250,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0]體育中心周邊道路的招標公告 | |||||||||||||||||||||||
項目編號 | B3206840308000177 | 項目名稱 | 體育中心周邊道路 | ||||||||||||||||||||
標段編號 | B3206840308000177001001 | 標段名稱 | 海門開發(fā)區(qū)體育中心周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 ||||||||||||||||||||
計劃開工時間 | 計劃竣工時間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21年5月21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21年6月3日 | ||||||||||||||||||||
工程類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海門開發(fā)區(qū)體育中心周邊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海門開發(fā)區(qū)體育中心周邊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門區(qū)行政審批局以 2012-320684-89-01-843354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江蘇謇公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海門區(qū)北起上海路,南至太倉路,西接黃浦江路; 2.1.2建設規(guī)模:支路四(上海路-太倉路)長約460米,道路寬約24米。黃浦江路-支路四段長約500米,道路寬約40米。 2.1.3合同估算價:30651343.65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6月;竣工日期:2021年11月。 2.1.5其他: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海門開發(fā)區(qū)體育中心周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的全部內容,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壹級資質,并具備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未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未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1 年5 月21 日至2021 年6 月3 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6 月3 日9 時0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 上發(fā)布。 9.特別提醒: (1)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予接受。 (2)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聯(lián)系方式
2021 年5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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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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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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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mail | ||||||||||||||||||||||
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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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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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mail | ||||||||||||||||||||||
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 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 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報名,報名經(jīng)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獲取 。 | ||||||||||||||||||||||
特殊公告[0]
海門開發(fā)區(qū)體育中心周邊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海門開發(fā)區(qū)體育中心周邊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門區(qū)行政審批局以 2012-320684-89-01-843354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江蘇謇公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海門區(qū)北起上海路,南至太倉路,西接黃浦江路; 2.1.2建設規(guī)模:支路四(上海路-太倉路)長約460米,道路寬約24米。黃浦江路-支路四段長約500米,道路寬約40米。 2.1.3合同估算價:30651343.65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6月;竣工日期:2021年11月。 2.1.5其他: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海門開發(fā)區(qū)體育中心周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的全部內容,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壹級資質,并具備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未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未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1 年5 月21 日至2021 年6 月3 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6 月3 日9 時0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 上發(fā)布。 9.特別提醒: (1)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予接受。 (2)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聯(lián)系方式
2021 年5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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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報名,報名經(jīng)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提交資格預審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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