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yè)主方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1-07-09,公告主要內(nèi)容為:江蘇南通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工程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所屬區(qū)域:江蘇-南通,所屬行業(yè)分類:工程,招標代理:中誠工程建設管理(蘇州)股份有限公司,招標編號:B3206120307000501,招標文件售價:250,開標地點:投標人自行選擇任意地點參加遠程開標會,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0]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工程的招標公告 | |||||||||||||||||||||||
項目編號 | B3206120307000501 | 項目名稱 | 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工程 | ||||||||||||||||||||
標段編號 | B3206120307000501006002 | 標段名稱 | 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交安設施工程施工(高架段)高架2標段 | ||||||||||||||||||||
計劃開工時間 | 計劃竣工時間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21年7月9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21年7月21日 | ||||||||||||||||||||
工程類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交安設施工程施工(高架段)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南通市通州區(qū)行政審批局以通行審投審[2020]8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南通市通州區(qū)交通運輸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交安設施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南通市通州區(qū) 2.1.2合同估算價:高架1標段約810萬元;高架2標段約550萬元。 2.1.3工期要求:106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單位和發(fā)包人簽發(fā)的書面開工通知為準。 2.1.4 質(zhì)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各標段招標內(nèi)容如下: 高架1標段:樁號K0+000.365-K7+189交安設施工程,包含標志標牌的制作安裝,交通標線的施劃、監(jiān)控桿件安裝及其他交通附屬工程。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高架2標段:樁號K7+189-K10+600(含落地段)交安設施工程,包含標志標牌的制作安裝,交通標線的施劃、監(jiān)控桿件安裝,交通信號燈安裝及其他交通附屬工程。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并具備以下資質(zhì):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二級及以上資質(zhì)。 3.2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如下: 3.2.1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或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同時具有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交通運輸部門頒發(fā)的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或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均可)。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董事長或總經(jīng)理。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yè)正式人員(必須提供:與投標企業(yè)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和投標人(或投標人分公司)為其繳納的投標截止日前最近6個月(2020年12月到2021年5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自 2019年 7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2020年 7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2021年 4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自2016年 7 月 1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4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未盡之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的“資格評審標準”。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7月9日至 2021年7月21日 9 時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元(其中招標文件費100/標段,平臺、工具使用費150元/標段),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年7月21日9 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開標地點:投標人自行選擇任意地點參加遠程開標會。 6.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評標入圍方法為抽簽入圍法。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9. 特別提醒: (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聯(lián)系方式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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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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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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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mail | ||||||||||||||||||||||
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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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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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mail | ||||||||||||||||||||||
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 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 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報名,報名經(jīng)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獲取 。 | ||||||||||||||||||||||
特殊公告[0]
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交安設施工程施工(高架段)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南通市通州區(qū)行政審批局以通行審投審[2020]8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南通市通州區(qū)交通運輸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江海大道東延(綜藝集團東-揚子江路)交安設施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南通市通州區(qū) 2.1.2合同估算價:高架1標段約810萬元;高架2標段約550萬元。 2.1.3工期要求:106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單位和發(fā)包人簽發(fā)的書面開工通知為準。 2.1.4 質(zhì)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各標段招標內(nèi)容如下: 高架1標段:樁號K0+000.365-K7+189交安設施工程,包含標志標牌的制作安裝,交通標線的施劃、監(jiān)控桿件安裝及其他交通附屬工程。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高架2標段:樁號K7+189-K10+600(含落地段)交安設施工程,包含標志標牌的制作安裝,交通標線的施劃、監(jiān)控桿件安裝,交通信號燈安裝及其他交通附屬工程。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并具備以下資質(zhì):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二級及以上資質(zhì)。 3.2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如下: 3.2.1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或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同時具有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交通運輸部門頒發(fā)的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或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均可)。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董事長或總經(jīng)理。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yè)正式人員(必須提供:與投標企業(yè)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和投標人(或投標人分公司)為其繳納的投標截止日前最近6個月(2020年12月到2021年5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自 2019年 7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2020年 7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2021年 4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自2016年 7 月 1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4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未盡之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的“資格評審標準”。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7月9日至 2021年7月21日 9 時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元(其中招標文件費100/標段,平臺、工具使用費150元/標段),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年7月21日9 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開標地點:投標人自行選擇任意地點參加遠程開標會。 6.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評標入圍方法為抽簽入圍法。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9. 特別提醒: (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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