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31線北銀根至路井段公路防風固沙、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補充設計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國道331線北銀根至路井段公路已由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國道331線北銀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內發(fā)改基礎字﹝2017﹞1411號)批準建設。補充設計工程施工圖設計已由阿拉善盟交通運輸局以《阿拉善盟交通運輸局關于國道331線北銀根至路井段公路防風固沙、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補充設計的批復》(阿交發(fā)﹝2021﹞424號)文件批準,項目業(yè)主為國道331線北銀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交通運輸部車購稅交通專項建設資金和地方自籌。招標人為國道331線北銀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補充設計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國道331線北銀根至路井段公路路線全長約477.853公里,其中北銀根至哈日蘇海段約182.999公里,哈日蘇海至路井段約294.854公里,全線設置連接線6條,連接線總長60.053公里。主線K336+680-K337+100、K340+460-K343+700段、天鵝湖連接線K4+000--K12+100段采用線外防護防風固沙。補充完善全線相關交通安全設施工程內容,增設護欄、標志牌、公示牌、示警樁等。
2.2 計劃工期
本項目計劃工期為61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10月20日,計劃交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
2.3 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共劃分為2個標段,招標范圍詳見下表:
標段號 |
起訖樁號 |
標段里程(km) |
主要工程內容 |
FFGS |
主線:
K336+680-K337+100
K340+460-K343+700
天鵝湖連接線:
K4+000--K12+100 |
主線約:
3.66km
天鵝湖連接線約:
8.1km |
標段范圍內防風固沙等工程(高立式沙障、阻沙堤、低立式沙障網格防沙、沙丘整平)等。 |
BCJA |
主線:
K0+200-K484+200
雅干連接線:
K0+100-K8+200
天鵝湖連接線:
K0+020-K15+000
達來呼布東連接線:
DK349+200—DK355+255達來呼布西連接線:
XK0+060-XK1+620
六連連接線:
LK2+000-LK19+500 |
主線約:
484km
雅干連接線約:
8.1km
天鵝湖連接線約:
14.98km
達來呼布東連接線約:
6.055km
達來呼布西連接線約:
1.56km
六連連接線約:
17.5km |
標段范圍內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標志、護欄、輪廓標、防眩網、道口標注、示警樁)等。 |
2.4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FFGS標段最高投標限價為:36,170,970元,BCJA標段最高投標限價為:4,621,535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并具備以下資格:
FFGS標段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路基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本條規(guī)定僅適用于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投標人)
BCJA標段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二級及以上資質。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本次招標關于投標人的資格審查要求詳見招標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本次招標的1個標段投標。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 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形式的“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電子招標文件及其它資料的獲取
5.1 招標文件及其它資料的獲取時間: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發(fā)布的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日程安排表》。
5.2 獲取方式:采用網上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人,請于報名時間內登陸“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alsggzyjy.cn)”,通過“用戶登錄”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其中平臺選擇“建設工程”,角色選擇“投標人”,進行網上報名。未在該系統(tǒng)注冊及辦理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企業(yè),請根據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關于辦理建設工程網上交易信息化平臺CA數字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進行辦理,辦理成功后方可參與本工程招投標活動。具體的操作流程及投標文件的制作、簽章、上傳詳見網站“服務指南-資料下載-建設工程”《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操作手冊-投標人(二期系統(tǒng))》。(注:根據阿拉善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fā)布的《關于疫情期間在線辦理建設工程、政府采購網上交易信息化平臺CA數字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以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全面恢復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公告》,疫情期間CA數字證書的辦理請根據《關于疫情期間在線辦理建設工程、政府采購網上交易信息化平臺CA數字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執(zhí)行)
建設工程業(yè)務咨詢電話:0483-6103037
投標系統(tǒng)技術支持電話:0483-8345573
CA 數字證書購買咨詢電話:0483-6119898
CA 數字證書客服電話:0471-8942366
5.3 通過上述報名成功的投標人,方可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中自行下載招標資料(包括招標文件),請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下載招標文件,超過《招標日程安排表》規(guī)定獲取招標文件時間的將無法下載招標文件。在《招標日程安排表》規(guī)定時間內,未下載招標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4 投標人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隨時登陸“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在“變更公告及補遺”欄目下查看招標人關于本次招標相關補遺書及通知,招標人不另行通知。
5.5 為保證您正常參與網上交易活動,要求操作系統(tǒng)使用Win7(32、64位),瀏覽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統(tǒng)與瀏覽器可能會影響系統(tǒng)正常運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統(tǒng)與瀏覽器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6.1 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6.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阿拉善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網上交易平臺發(fā)布的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日程安排表》。
6.3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日程安排表》。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電子版(PDF格式)投標文件上傳至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并使用CA數字證書進行電子簽章,然后保存簽章文件、下載已簽章文件,如簽章文件過大導致保存簽章文件失敗,可將簽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傳至建設工程平臺。將投標函相關信息錄入到系統(tǒng)電子“投標函”中,最后點擊“確認投標”。建設工程平臺中錄入的授權委托人必須與投標文件中的授權委托人保持一致。如投標人未提交電子版投標文件,視為無效投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4 投標人上傳的投標文件必須使用微軟office工具編制并轉換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傳至系統(tǒng)進行電子簽章,堅決不允許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編輯工具進行二次修改,因二次修改而造成在線預覽文件與實際文件不一致的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5 開標簽到:根據阿拉善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fā)布的《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全面恢復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公告》,疫情期間本項目開標活動全部采用不見面方式進行,投標人一律不到現(xiàn)場,只需在網上簽到即可(投標人必須在[投標人簽到(現(xiàn)場遞交標書)開始時間]至[投標人簽到(現(xiàn)場遞交標書)結束時間]時間內在交易系統(tǒng)進行確認投標和網上簽到,否則開標三方解密后系統(tǒng)視為無效投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投標人在系統(tǒng)內自行簽到的步驟:開標管理-開標會議-在界面中選中待開標項目-點擊“人員簽到”按鈕進行簽到即可(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服務指南-資料下載”中的建設工程或政府采購系統(tǒng)操作手冊)。所有投標人可實時在線查看開標一覽表情況。
6.6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FFGS標段人民幣伍拾萬元(¥500,000元),BCJA標段人民幣捌萬元(¥80,000元)。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銀行電匯或轉賬支票、金融機構保函。
采用銀行電匯或轉賬支票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標人須在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投標管理-保證金信息”欄目下獲取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號,并從投標人基本賬戶向保證金子賬戶中足額一次性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人遞交后可通過系統(tǒng)平臺“保證金信息”自行查詢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發(fā)布的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日程安排表》,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其他現(xiàn)金繳納方式視為無效保證金。嚴禁投標人采用EFT支付系統(tǒng)(電子金融結算系統(tǒng),即電子支付又稱電子資金轉賬系統(tǒng))的方式交納保證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導致網上系統(tǒng)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繳納信息,視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采用金融機構保函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標人須在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投標管理-保證金信息”欄目中點擊本項目“提交保函”按鈕。填入保函相關信息并上傳金融機構保函彩色掃描件(jpg、jpeg、png、bmp類型文件),上傳后可點擊“查看保函”按鈕查看保函上傳情況。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發(fā)布的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日程安排表》,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金融機構保函應由有資格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專業(yè)擔保機構、保險機構開具,保函內容應包括投標保證金金額、保函的有效期限、保證的內容等,投標人還需在投標文件中同時提供金融機構保函承諾書-由投標人承擔責任(格式自擬)。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站上發(fā)布: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
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nmgztb.com.cn);
內蒙古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網站(http://jtyst.nmg.gov.cn);
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alsggzyjy.cn)。
監(jiān)督部門
招標人監(jiān)督機構:內蒙古自治區(qū)阿拉善盟交通運輸局
地 址:內蒙古自治區(qū)阿拉善盟巴彥浩特鎮(zhèn)雅布賴東路交通大廈
電 話:0483-8771681
郵政編碼:750306
9.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國道331線北銀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
地 址:內蒙古自治區(qū)阿拉善盟巴彥浩特鎮(zhèn)雅布賴東路交通大廈
郵 編:750306
電 話:0483-8332293
聯(lián)系人:范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內蒙古海維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海拉爾大街8號
郵政編碼:010051
聯(lián) 系 人:楊先生
電 話:17804713075
10.招標日程安排
本項目招標日程安排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alsggzy jy.cn)-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本項目招標公告或相關補遺文件《招標日程安排表》。
公告附件
一、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標段號 |
項目 |
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要求 |
FFGS |
法人資格 |
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資質等級 |
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路基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
BCJA |
法人資格 |
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資質等級 |
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二級及以上資質。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標段號 |
財務要求 |
FFGS |
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中年平均營業(yè)額不小于3000萬元。 |
BCJA |
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中年平均營業(yè)額不小于500萬元。 |
注:如投標人成立不足3年,則以公司成立之后相應年度計算。
附錄3 業(yè)績最低要求(業(yè)績最低要求)
標段號 |
業(yè)績要求 |
FFGS、BCJA |
無。 |
注:本次招標不對投標人業(yè)績設置最低要求考核內容。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號 |
信譽要求 |
FFGS
BCJA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和安全負責人最低要求)
標段號 |
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在崗要求 |
FFGS
BCJA |
項目
經理 |
1名 |
1.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持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要求建造師注冊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
3.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行業(yè)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4.必須在本單位參加社保。 |
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項目
總工 |
1名 |
1.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行業(yè)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必須在本單位參加社保。 |
安全
負責人 |
1名 |
1、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行業(yè)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必須在本單位參加社保。 |
注:1.本表所列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投標人應自行更新和維護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站的人員在崗項目情況相關信息,如因投標人未能及時更新和維護相關信息導致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二、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編列內容 |
1 |
評標方法 |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2)在2020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公路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中信用等級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3)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4)注冊資金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
2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 投標函(第一個信封)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且投標函中填寫的工期與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電子“投標函”中填寫的工期一致;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d.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提供了《阿拉善盟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承諾函》。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現(xiàn)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金融機構、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
(6)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7)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8)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9)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0)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1)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遞交了電子版投標文件。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
(1)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組成齊全完整,字跡清晰可辨:
a. 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及投標報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且填報的投標報價(大寫金額)與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電子“投標函”中填寫的投標報價一致;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4)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7)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遞交了電子版投標文件。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及安全負責人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guī)定。 |
續(xù)上表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2.2.1 |
第一個信封
評分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1)施工組織設計,滿分40分;
(2)主要人員,滿分25分;
(3)技術能力,滿分10分;
(4)履約信譽,滿分15分;
(5)業(yè)績,滿分10分。 |
2.2.3 |
第二個信封
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投標函”中填寫的報價。 |
3.2.4 |
通過第一個
信封詳細評審
的投標人數量 |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選擇前3名通過詳細評審,當多個投標人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同時排名為第三名時,選擇施工組織設計得分最高的投標人通過第一信封評審,當施工組織設計得分也相等的,選擇建設工程系統(tǒng)平臺中投標人簽到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yōu)先通過第一信封評審。 |
續(xù)上表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及分值 |
2.2.3(1) |
施工組織
設計 |
40分 |
施工組織設計包括以下內容:
(1)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guī)劃;
(2)主要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尤其對重點、關鍵和難點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3)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4)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5)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含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及鼠疫防控措施);
(6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7)農牧民工工資保證方案及保證措施;
(8)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9)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
根據先進合理程度,得24~40分 |
2.2.3(2) |
主要人員 |
25分 |
項目經理、項目總工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
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和安全負責人最低要求)得15分。 |
5分 |
項目經理擔任過已交工的三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職務每提供1項加5分,本項最多得5分。 |
5分 |
項目總工擔任過已交工的三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項目總工或項目副總工職務每提供1項加5分,本項最多得5分。 |
2.2.3(3) |
其他因素 |
技術能力 |
10分 |
技術能力 |
10分 |
本項目不對本項設置考核項,所有投標人均得滿分10分。 |
履約信譽 |
15分 |
履約信譽 |
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得15分。 |
業(yè)績 |
10分 |
近5年完成的類似工程施工經驗 |
6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6分。 |
4分
(適用于FFGS標段) |
近5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每完成過1項三級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或防風固沙工程的施工加2分,本項最高得4分。注:同一業(yè)績中含有路基工程、防風固沙工程多項內容時可累計計算。 |
4分
(適用于BCJA標段) |
近5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每完成過1項三級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的施工加2分,本項最高得4分。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第3.6.1項修改為: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還應查詢以下網站對投標人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
(1)“信用中國”、“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對投標人失信信息進行核實;
(2)“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對投標人股東信息進行核實;
(3)“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中國建造師網”對投標人提供的造師注冊證書等信息進行核實;
(4)“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公共查詢平臺”對投標人提供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等信息進行核實。
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相關網站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若上述需要核實的信息在評標期間無法查詢,評標委員會以投標文件中所附截圖為準。投標人應保證其提供截圖的真實性,若招標人在評標期間,簽訂合同前、合同實施期間的任一時期發(fā)現(xiàn)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3.5.11的規(guī)定處理,請投標人仔細閱讀。 |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技術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第一個信封評分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6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C。
3.2.2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C。
3.2.4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3.2.5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少于3個且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3.2.4項規(guī)定數量的,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詳細評審,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
3.3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4.3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3)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
3.5.2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評標結果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