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沒有言論自由肯定不是社會主義
題記 此文系應一著名論壇即將舉辦的盛會之邀請而作,現(xiàn)在將其提前發(fā)表出來,只為廣泛拜求批評意見,以期作進一步修改,敬望諸網(wǎng)友多多賜教。
近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愈益成為主流話語系統(tǒng)的熱門話題,如果從馬克思、恩格斯始終堅持的基本觀點來看,社會主義最重要、最根本的核心價值其實只有兩個字:自由。我們研究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不能不以馬克思、恩格斯的科學論斷為依據(jù)。鄧小平說得好:“老祖宗不能丟。 盵1]
取代資本主義社會的新的社會形態(tài),馬克思、恩格斯原來稱之為共產主義社會,并將其分作“低級”和“高級”兩個發(fā)展階段。這兩個階段既在發(fā)展程度、外在特征和實行政策上相區(qū)別,又在本質上、核心價值上相統(tǒng)一。在俄國十月革命前夕,列寧將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稱作社會主義社會。列寧賦予社會主義的這個新的含義,一直被人們沿用至今。我們現(xiàn)在從社會形態(tài)角度所使用的社會主義概念,指的就是共產主義低級階段。
馬克思早在學生時代就認為“哲學研究的首要基礎是勇敢的自由的精神”,對普羅米修斯不屈的自由精神給予了熱情的贊揚[2]。恩格斯在1843年的一篇文章里,也明確提出“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即共產主義”[3]。馬克思、恩格斯在1847年寫的作為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基本綱領的《共產黨宣言》中,更對共產主義社會作了一個經(jīng)典性的概括。他們說:“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lián)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fā)展是一切人自由發(fā)展的條件。”[4]。此后,馬克思在1867年出版的《資本論》第1卷第1篇第1章第4節(jié)中,又將包括社會主義社會在內的整個共產主義社會,簡明地稱之為“自由人聯(lián)合體”[5]。恩格斯則在1880年對這個“自由人聯(lián)合體”作了進一步的具體闡述,他說:在無產階級爭得民主之后,將“使生產資料擺脫了它們迄今具有的資本屬性,給它們的社會性以充分發(fā)展的自由”!吧a的發(fā)展使不同社會階級的繼續(xù)存在成為時代的錯誤。隨著社會生產的無政府狀態(tài)的消失,國家的政治權威也將消失。人終于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就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這是人類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薄巴瓿蛇@一解放世界的事業(yè),是現(xiàn)代無產階級的歷史使命”[6]。在恩格斯臨去世之前的那一年,即1894年,他還非常明確地說:“要用不多幾個字來表達未來新時代的思想”,表達共產黨的最終目標,除了摘引《共產黨宣言》關于建立自由人“聯(lián)合體”那一段話之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適的了”[7]。馬克思、恩格斯屢屢提出的這些科學論斷表明,在取代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社會里,自由是一個最重要、最根本的核心價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中的其他價值,都是從“自由”派生出來的,都是自由在各個領域、各個層次的具體體現(xiàn)。
自由包括三大領域的自由,一是人與自然關系的自由,二是人與社會關系的自由,三是人主觀世界自身的自由。由于人的本質“在其現(xiàn)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8],所以,從本質上來看,人的自由主要是人與社會關系的自由。而在人與社會關系自由的領域里,言論自由又具有基礎性、關鍵性的意義。馬克思說的很明確,如果沒有言論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會成為泡影;如果否認言論自由,就意味著否認人類在各個方面的自由。[9]
言論自由即人們表達自己思想、意志和愿望的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集會和游行示威自由均是言論自由的外延范疇或具體表現(xiàn)形式。馬克思最初就是以言論自由戰(zhàn)士的姿態(tài)走上社會的。他開始其社會活動的第一篇論文,即為《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1842年4月以后,馬克思成為《萊茵報》的撰稿人,同年10月任該報主編。他在該報工作期間最為重視的就是言論自由,并為此同普魯士政府對言論自由的限制進行了堅持不懈的英勇斗爭。馬克思為捍衛(wèi)言論自由而強調的觀點主要是:第一,限制言論自由必然導致對學術活動自由的限制,這防礙了人們對真理的探索,而言論自由是探索真理必不可少的條件;第二,要把作為思想表現(xiàn)的言論和以達到某種利益為目的的行為根本區(qū)別開來,思想表現(xiàn)應置于追究法律責任的范圍之外,行為是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領域;第三,自由的出版物是言論自由的載體,是人民精神的慧眼和喉舌,是把個人同國家和整個世界聯(lián)系起來的有聲的紐帶,是“社會捍衛(wèi)者”和“針對當權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10]。針對普魯士政府限制言論自由的惡劣做法,馬克思極為辛辣地諷刺說,你們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羅蘭散發(fā)出同樣的芳香,但你們?yōu)槭裁磪s要求世界上內容最豐富的人的精神只能有一種存在形式呢?每一滴露水在太陽的照耀下都閃耀著無窮無盡的色彩,精神的太陽怎么只準產生一種色彩即官方的色彩呢?歷史實踐表明,政府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和鉗制,只能造成思想的窒息和社會的扭曲,這既有悖于民主取代專制的歷史潮流,更是對社會主義的雙重反動。
以經(jīng)典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看,社會主義作為一種社會形態(tài),其區(qū)別于此前各種社會形態(tài)的本質就是一句話,即生產社會化和生產資料占有社會化相統(tǒng)一。生產資料占有社會化的經(jīng)濟基礎,又必然導致國家政治權威的逐漸消失,使人成為社會的主人亦即自由的人。倘若仍然實行言論控制和思想專制,沒有言論自由,那無疑是一種前資本主義狀態(tài),哪里有資格算得上是什么社會主義?
第二國際著名左派領袖、德國共產黨的創(chuàng)建人盧森堡說,只給政府的擁護者以自由,這不是自由,“自由始終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11] 盧森堡的這句名言,一針見血地揭示了言論自由的關鍵和要害。就其核心內容而言,所謂言論自由,實際上就是社會公眾及各方面人士批評政府和執(zhí)政者的自由。
在數(shù)千年的中國古代歷史上,盡管賢達之士有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和“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等思想闡述,但政治統(tǒng)治一直同思想控制密不可分,根本談不上言論自由。歷代統(tǒng)治者注重使用的專制手段,概而言之就是“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再次禁其行”。不符合最高統(tǒng)治者旨意的言論一有苗頭,立即會遭到殘酷鎮(zhèn)壓和剿殺。有人寫過一本44萬言的《三千年文禍》,比較真實、詳細地記載了從夏末至清末因言致禍的數(shù)百個重要案件[12]。在新中國成立以后的將近三十年間,由于對批判和肅清專制政治的殘余影響重視不夠,以言治罪的現(xiàn)象仍然屢屢發(fā)生。從批判梁漱溟、胡風到劃定55萬“右派分子”,從廬山會議批判彭德懷到“文化大革命”大肆迫害和抓捕思想犯、政治犯,憲法關于言論自由的規(guī)定完全成了一紙空文。進入改革開放時期之后,解放思想,發(fā)展民主,人們以口頭方式表達不同思想的自由基本實現(xiàn)了,這是中國社會一個很大的進步。但對言論自由的法律規(guī)范和保障很不健全,作為言論自由重要形式的出版自由、新聞自由遠未實現(xiàn),因言獲罪的事例屢有發(fā)生。鄧小平說:“現(xiàn)在雖說我們也在搞社會主義,但事實上不夠格。”[13] 以社會主義對言論自由的應有要求和標準來衡量,我國現(xiàn)在的情況大體上也是這樣,既進入了社會主義社會,又還“不夠格”。因此,要實現(xiàn)“夠格”的社會主義,必須更好地推進和實行言論自由。有言論自由不一定是社會主義,但沒有言論自由肯定不是社會主義。
我國正在致力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行言論自由應該是一項必有的基本國策。主要理由有四個方面:其一,言論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構建和諧社會要以保障公民權利為基石;其二,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最起碼的條件,構建和諧社會要以民主政治為首要特征;其三,言論自由是理論創(chuàng)新最必要的前提,構建和諧社會要以理論創(chuàng)新為靈魂和先導;其四,言論自由是制約公共權力的有效武器,構建和諧社會要以制約公共權力為保障。近十幾年來腐敗現(xiàn)象之所以愈演愈烈,一個根本性的原因,就是因為缺乏言論自由,致使社會輿論對公共權力的制約非常疲弱。我們要將構建和諧社會進行到底,迫切需要將言論自由確定為一項基本國策,并制定相應的法律規(guī)范。既要在憲法中明確規(guī)定公民言論自由的范圍、種類和基本要求,又要在具體法律中切實加強對言論自由的保護和保障。只要不是鼓吹色情、暴力等違憲行為的言論,均應屬于法律保護之列,不允許任何力量對發(fā)表這些言論者進行壓制、封殺和迫害。
有人擔心實行言論自由不利于共產黨執(zhí)政和社會政治穩(wěn)定,這是一種對共產黨執(zhí)政缺乏自信心的神經(jīng)衰弱癥。共產黨是人民群眾的工具,共產黨執(zhí)政的本質是組織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要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作為民主起始點、立足點的言論自由,怎么會有損于共產黨執(zhí)政呢?實踐表明,對言論自由持懷疑、抵制甚至壓制態(tài)度者,要么是推行家長制的小宗派,要么是假共產黨之名以謀私的“既得利益集團”,決不會是真正的共產黨人。套用毛澤東一句話,實行言論自由天不會塌下來,而抵制言論自由難免要導致垮臺的下場。蘇聯(lián)和東歐各國共產黨的慘痛教訓,已經(jīng)給我們發(fā)出了明確的警示。
[1]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69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 轉引自《新華文摘》2005年第23期,第38頁。
[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576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73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5] 轉引自高放著《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別史》第790頁,中國書籍出版社2002年版。
[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43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189頁,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8]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8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 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頁,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10]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6卷,第275頁,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11] 轉引自《南方周末》2007年4月12日林賢治《“紅色羅莎”盧森堡》。
[12] 參見謝蒼霖、萬芳珍著《三千年文禍》,江西高校出版社,1991年版。
[13]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25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關鍵字:文學哲學,江西,九江,廬山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