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信達招投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關于江西省信豐縣體育局體育中心標準池水處理設備、采暖鍋爐設備項目的電子化公開招標的變更公告
時間:2014-10-23 12:17:57 來源:安裝信息網
所在區(qū)域: | 江西 | 招標業(yè)主/代理: | 信豐縣體育局/信豐信達招投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 |
加入時間: | 2014.10.23 | 截止時間: | |
根據信豐縣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批復號:(2014)部門173號]批復,信豐信達招投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受信豐縣體育局的委托,現就其體育中心標準池水處理設備、采暖鍋爐設備項目進行電子化公開招標。經采購人確認,現對2014年10月21日發(fā)布的電子招標文件就有關事項變更如下:
變更事項一:原文件中:
(十)付款方式: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之日起,所有設備按招標文件要求運送到采購單位指定地點,經采購單位初步驗收合格后,一周內支付總款項的40%,完成安裝、調試,并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運行一個月后,無質量問題,支付總款項的55%,在免費質保期過后,支付剩余貨款,不計利息。
現變更為:
(十)付款方式: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之日起,所有設備按招標文件要求運送到采購單位指定地點,經采購單位初步驗收合格后,一周內支付總款項的40%,完成安裝、調試,并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運行一個月后,無質量問題,支付總款項的55%,在投標供應商承諾的免費質保期過后,支付剩余貨款,不計利息。
補疑文件XFXD2014-XF-G032于2014年10月23日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請各投標供應商自行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閱讀補疑文件。
此變更公告為《電子化公開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電子化公開招標文件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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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