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瑞昌市公安局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14-11-27,截止日期:2014-12-4,公告主要內容為:江西九江警用一體化信息采集設備一批項目談判采購招標公告,所屬區(qū)域:江西-九江-瑞昌,所屬行業(yè)分類:設備,招標代理:江西省瑞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業(yè)主:瑞昌市公安局,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根據(jù)瑞昌市采購辦下達的政府采購計劃,并受瑞昌市公安局委托,我中心就該單位警用一體化信息采集設備一批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誠邀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項目編號:RCZFCG-2013-273
二、項目名稱:警用一體化信息采集設備一批。
三、采購項目簡要說明:詳見談判采購文件第三部分項目需求
四、采購預算:30萬元
五、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之條件,滿足本次項目采購需求;
2、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獨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購的貨物和服務;
3、如為經(jīng)銷商須提供所投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有效授權書原件;
4、所投須產品須與江西省公安廳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無縫對接(由《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出具的產品合格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制造商公章及接入江西省公安廳采集工作站及電子證據(jù)管理系統(tǒng)證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各一份;
6、需提供同等合同業(yè)績1份(合同原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招標;
六、投標人須知:
1、所投產品必須是國家正規(guī)、合格產品,并取得相關等認證。
2、投標人應自行承擔其編制與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機構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3、開標結束后,中標人須繳納場地服務費300元
七、報名及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不接受報名)
1、招標文件發(fā)售地點:瑞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部
2、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及售價:每份200元,現(xiàn)場購買售后不退。
3、報名時必須提供年檢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4、提供所投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有效授權書原件
八、投標截止時間:2014年12月4日下午16:00分(北京時間),逾期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九、開標時間:2014年12月4日下午16:00分(北京時間)。
十、開標地點:瑞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評標室
十一、答疑:本項目不進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的投標人,請于2014年12月2日上午9:00前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并注明投標項目、單位名稱、聯(lián)系人及電話)送到我中心。否則,將視為接受招標文件條款,對投標人的疑問我中心將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回復,需回復的重要內容將在2014年2月3日下午16:00之前以書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復將公布在瑞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招標人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ggzy.jiangsi.gov.cn/jxzbw/)、瑞昌市行政服務中心網(wǎng)(http://www.rcxzfw.com)上公布的與本次招標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投標人應注意瀏覽。
十二、投標保證金:投標前,投標人須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繳納投標保證金陸仟元整,未中標者待招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者待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交納保證金時間:開標前,逾時視同放棄。
收 款 人:瑞昌市財政局
開戶銀行:南昌銀行九江瑞昌支行。
投標保證金賬號:792900064800056(請在備注中注明付投標保證金)。
聯(lián)系人:董先生 13970212349 傳真:0792—4819501
采購單位聯(lián)系人:章先生 電話:13907923593
十三、有關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包括招標文件若有修改)都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ggzy.jiangsi.gov.cn/jxzbw/)、瑞昌市行政服務中心網(wǎng)(http://www.rcxzfw.com)上公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本網(wǎng)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